中国台湾网3月4日北京消息 随着海峡两岸交流的日益广泛深入,社会和经济往来不断增加,两岸间的刑事和民事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也日趋增长。为保障两岸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维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两岸实际需要的司法互助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
台盟中央经过细致调研,在今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海峡两岸司法互助》的提案,希望在两岸签订司法互助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司法互助范围,加强司法工作者交流,使得司法互助协议为维护两岸同胞福祉发挥更大、更重要的作用。
台盟中央分析指出,两岸刑事司法互助呈现既涉及实体法领域,又涉及程序法领域;两岸就此历史互信较少,政治因素涉入较多;涉台刑事案件逐年上升等特点。两岸民事司法互助虽然开展时间较晚,但目前发展迅速,而且当前民事司法互助的主要问题是程序问题,近年涉台民事案件数量也有所下降。
台盟中央认为,随着两岸关系的发展,两岸司法互助协议也应该随之细化和微调,在落实协议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签署更为具体和专门的合作协定。
此外,台盟中央还建议进一步扩大刑事司法互助的范围,例如刑事诉讼移管和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同时,通过建立犯罪信息网络和犯罪信息交换机制,建立两岸刑事司法人员相互派驻制度,由两岸司法机关按照相对应的地域级别直接联系和沟通,将更为及时、有效地惩治犯罪。
为了及时发现和排除分歧,减少和避免冲突,协调行动,提高工作效率,台盟中央认为祖国大陆的法院可以尝试与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结成友好法院,以法官协会的名义组织法官与台湾地区法官开展司法交流和法学实务研讨会,通过有针对性的交流与学习,使得两岸充分了解对方的司法制度、法律规定、工作特点、程序流程等。在高校法律专业里,还可以开设与涉台法律相关的课程,编写关于涉台案件的教材,组织法官、律师到高校为学生讲解涉台法律知识和实务知识,做好涉台法律人才储备。建立两岸涉台审判研究机构,创造更多机会加深两岸司法交流。(记者 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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