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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未获缓刑 陈水扁家伪证案5被告上诉

2010年02月23日 19:3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2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家伪证案二审宣判,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与子女、女婿及前台北101大楼董事长陈敏薰等被告均未获缓刑,5人已于昨天透过律师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也表示,已收到5人上诉状。

  全案源起于台检方查黑中心2006年间侦办公务机要费案,发现吴淑珍搜集女儿陈幸妤、儿子陈致中与女婿赵建铭消费发票后不实核销,传唤3人作证。吴淑珍被控先于官邸教唆3人向检方虚伪证称,“发票是代父母购物馈赠,或代父宴客所取得,属于公务支出项目”,3人也照珍的指示证述。

  陈敏薰则是2008年在特侦组侦办扁案时证称,去过官邸向吴淑珍争取大华证券董事长职位,但去年4月陈敏薰到法院作证,却翻供说从未向吴淑珍提及大华董座一事,证词明显与侦查笔录不符。扁家4人与陈敏薰去年7月遭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1日一审判刑吴淑珍1年,陈致中和赵建铭、陈幸妤均判6个月,陈敏薰被判1年6个月。

  吴淑珍与子女遭控伪证案,台湾“高院”本月3日二审宣判,吴淑珍被判刑9个月,儿子陈致中和女儿陈幸妤、赵建铭夫妇均判3个月;陈敏薰则被判8个月,无人获缓刑。

  吴淑珍、陈幸妤与赵建铭委任律师林志忠表示,已于昨天提上诉;陈致中委任律师叶大慧也表示,已向“高院”声明上诉,上诉理由将于事后补齐。至于陈敏薰,也透过律师提出上诉。

  台湾“高院”表示,已收到5人的上诉,将汇整相关卷证后,再送至台湾“最高法院”。(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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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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