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经济部”昨检讨认为油价中的空气污染费与石油基金收取金额,均有争议空间,今起台湾中油再降价0.4元。来源:台湾《苹果日报》
中国台湾网2月10日消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该报前天踢爆台湾中油及台塑超收空气污染费,导致民众每加一升油约被多收0.1元(新台币,下同)后,台当局“经济部”昨检讨油价结构后认为油价中附加的空气污染费与石油基金税费,过去三年均有争议空间,中油决定调降油价0.4元。台塑石化表示将检讨,但不一定跟进。消基会认为油价帐目仍不清,学者批评不能还钱了事,要求追究行政责任。
3年涉超收29.9亿多元
台当局“环保署”2007到2009年的汽柴油空气污染费申报数据显示,该三年度台湾中油和台塑石化两大业者共向消费者收取81.3亿多元空气污染费,因汽柴油含硫量降低、仅须上缴51.4亿多元给“环保署”,涉超收29.9亿多元。
台当局“经济部长”施颜祥昨上午说空气污染费并非“代收代征”性质,1999年后“环保署”是直接跟炼油厂课征,因此已非代征性质。下午又开记者会,宣布已检讨中油浮动油价机制中的营业税、货物税、石油基金、空气污染费与土污费税率,是否有类似争议,整理结果发现除空气污染费过去三年有24.92亿元的争议空间(不含台塑)外,石油基金过去以成品油、而非原油来计算税费,也多算了29.44亿元。
施颜祥说,两项费用合计约54.36亿元,总计空气污染费部分,汽柴油可降0.2元,石油基金部分可降0.3元。中油总经理朱少华指出,由于昨天油价已降0.1元,因此今凌晨零时起再降0.4元。下次油价调整,计算公式将以中油实际缴交的空气污染费金额计算。台塑石化发言人林克彦昨说,不认同中油做法,今天会检讨油价,但不代表会跟进。
台当局“环保署”空气质量保护处处长谢燕儒昨则说:“不管空气污染费是不是代收代征,重点是中油台塑如以空气污染费名目向消费者收费,就不能超过他们缴给环保署的总额,多的就必须退给消费者。”“环保署”今将会同“能源局”、会计师前去中油查帐,台塑则另择期。
台当局“行政院长”吴敦义昨强调,“大原则是不要占消费者便宜”。如过去几年的确有溢收,不一定一次解决,也要逐次还给消费者。台湾“监察委员”程仁宏说,不排除以突击方式,到中油查扣相关数据,以免中油选择性提供信息。
学者痛批不能还钱了事
消基会董事长谢天仁说,油价机制一向都是黑箱作业,中油这样的降幅能否完全反映超收的石油基金和空气污染费令人质疑。对于台塑未跟进降价,他也批评,“这么大的企业不应该不讲信用”。
文化大学经济系教授柏云昌说,中油、台塑不是把钱还回来就能了事,“当局相关部门不可能事先不知情,政风单位应介入查核,就算是疏忽也要有处分,检察官也应主动分案调查中油和台塑的诈欺罪嫌”。
民众黄先生说:“中油剥削人民还一副自己没错的样子,连道歉都没有,应该要把超收的几十亿元连带利息全部还给民众。”网友也批评:“降价就可以解决吗?没有人应该要负责吗?这是偷窃吧。”(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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