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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三年因贪渎起诉721名公务员 过半考绩甲等

2010年02月08日 10:0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8日消息 台当局“法务部”统计因贪渎罪被判刑的公务员中,逾50%的的考绩是“甲等”,平时考核“品德操守”有80%被评“良好”,台当局统计显示,主管考评与现实脱节。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法务部”清查发现,有公务员向知名业者索贿百万元,主管在“品德操守”的考核项目上还勾选“优良”;有曾数度涉贪渎案件、不时爆出向业者收贿、接受招待的公务员,被列为重点栽培对象。过去也有被指控收贿、卖案的法官、检察官,被发现任职期间考绩年年甲等,连办案成绩都高于同僚,显示岛内公务体系的考评机制与实际工作成效差很大。

  台湾“高检署”统计2006年至2008年7月止,721名因贪渎遭起诉公务员的年终考绩,有61%是年年甲等;被法院一审判决有罪的贪渎案公务员中,有56%拿到甲等考绩。

  台“法务部”为使平时考核制度发挥防贪功效,已将“落实公务员品德考核及轮调机制”列为“台湾廉政建设行动方案”中,执行“落实公务伦理”具体策略作为之一,并吁请各机关落实平时考核及考绩评核。(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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