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30日消息 3年前任职台湾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的副教授牛惠之,与已婚洪姓女研究生发生婚外情并产下一女。女方丈夫向台湾清华大学校方提出检举,并求偿500万元(新台币,下同),新竹地方法院昨判决牛惠之须赔偿120万元。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牛惠之说,“我的确有做错事,对他有亏欠,金额我没有意见,就算是借钱也会赔给他。”但他表示,在诉讼中他主张洪女丈夫也有责任,法官若未提及此点,他将上诉。目前,45岁的牛惠之在绯闻案爆发后已离职。他向法官喊冤说,女学生与丈夫间的婚姻原本就有裂痕。女方丈夫一直知道两人交往,曾表达“愿用西方标准来接纳”。
洪女丈夫控诉,妻子2004年间到台湾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就读。论文指导老师牛惠之明知妻子已婚,却常暗示“我女朋友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妻子明确回应“我们没有空间。”洪女母亲说,女儿和女婿都在英国,已重拾家庭生活,无法得知女婿意见,“但我坚信女儿是被欺负的。”
洪女丈夫控诉,2006年洪女到英国修博士,牛惠之两个月内狂发70封电子邮件,妻子动摇接受。洪女丈夫无意发现牛惠之在实时通软件写的情书。妻子向他坦承牛惠之猛烈追求,但未提及两人有男女情愫。他寄电子邮件给牛惠之是表达尊重师生间的友谊,但请谨守分际。没想到牛惠之以“好好说再见”为由,邀妻子出境同游,并发生一夜情致妻子怀孕,于2008年4月产下一女。2009年10月,牛惠之妻子还向洪女求偿50万元获准。
洪女丈夫说,当妻子向他全盘吐实,两人哭成一团。他心疼妻子是受害者,发匿名信告知牛妻,并向台湾清华大学检举;没想到牛惠之夫妻竟诬蔑妻子“一味主动以自己的身体作为谢师之礼”,遂提出民事告诉求偿。
法官认为女学生婚姻有问题,不影响牛惠之对两人婚姻关系的侵害事实,通奸产子也是事实;考虑牛惠之2008年度总收入破百万判决赔偿120万元。(刘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