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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子以竹竿性侵女童案缠讼14年 今判无罪定谳

2010年01月21日 21:5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2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名谢姓男子14年前被控以竹竿性侵5岁女童,致女童肠子断裂,并于去年死亡。台“最高法院”今天以女童指认程序有瑕疵、警方搜证不足等理由,判处谢姓男子无罪定谳。

  林姓女童于1996年12月间,被发现在台中市旱溪五街路边,遭以长约90公分的削尖竹竿猛戳下体并强行拉出,导致小肠断裂、子宫脱落,阴道并有撕裂伤。女童虽经送医急救后挽回性命,但因小肠前后端各仅剩5公分,无法进食、排泄,要终身复健并仰赖静脉营养注射维生。

  报道称,女童去年因营养不良死亡,过世时虽已18岁,但瘦弱得如同小学生,身高仅有150公分。谢姓男子案发后遭警方逮捕,检方以杀人罪起诉。全案缠讼14年,前后遭台“最高法院”7次发回更审。

  谢姓男子于一审、二审均获判无罪,但全案经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第6度更审时,合议庭采信女童指认,驳回谢姓男子指称遭检方刑求才自白犯罪说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

  台“高院”更七审判谢姓男子无罪,检方虽再提上诉,仍遭“最高法院”驳回。“最高法院”判决理由指出,林姓女童指认嫌犯的过程有瑕疵,且女童在急救后,以点头、摇头方式指认被告照片,可信度存疑。合议庭认为,被告虽一度自白犯罪,因事后翻供且通过测谎,再加上警方搜证不足,无法证明有犯罪事实,因而判处无罪。(芮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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