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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称两岸金融往来办法最快本周核定

2010年01月18日 08:3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18日消息 台当局制订的攸关两岸银行、证券及保险业务往来及投资许可办法草案,台相关部门已于上周五报台当局“行政院”核定中,若无异议最快可望于本周核定。

 

  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一旦两岸金融开放影响台湾银行母行健全或金融市场稳定,台当局保留对双向往来有撤销许可的权利。其中大陆金融机构登台的条件,包括世界排名前百大、并具备国际经验者。而对于有意参股台湾保险公司的大陆业者,采较具弹性的标准,包括近3年业务财务健全、近5年无重大违规,信评A级以上等门坎。

  在所有金融机构中,陆资对台湾的金控、银行兴趣最浓,“办法”中未明订大陆银行登台,需先设办事处,期限2年才能升格为分行。但强调需在实质对等的原则下进行,为未来两岸协商市场准入预留伏笔。另一方面,岛内金控登陆参股的部份,按照台当局“金管会”先前规划,也必须达到一定门坎,包括:1、扣除此次参股金额后的资本适足率,必须在120%以上;2、加计此次参股金额后的双重杠杆比例,不得超过100%;3、近三年未受大违规处分。

  赶在两岸MOU(两岸金融监理合作谅解备忘录)于16日生效前夕,“金管会”上周五(15日)已将两岸两岸银行、证券及保险业务往来及投资许可办法草案呈报“行政院”,“行政院”已将相关办法草案会各单位表达意见,若无异议最快可望于本周核定。(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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