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6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监察院”昨天审查“检察总长”陈聪明弹劾案,六比六未能过关,提案“监察委员”表示,依法将在十天内重新提案。由于此案提早曝光,审查过程爆出“阴谋论”,“监察委员”质疑“陈聪明的手伸进监院”。
陈聪明与扁案关系人喝春酒
此案由“监察委员”李复甸申请自动调查,钱林慧君轮派协查,经过长达一年的调查,“监察委员”认为前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涉及陈水扁家弊案,特侦组却没有限制其出境,显有疏失;而陈聪明在扁案侦察期间,和关系人喝春酒、吃鱼翅,甚至进出关系人公司,行为明显不妥。
“监察委员”指出,陈聪明对于自己的不当言行交代不清,说法前后矛盾,违反“公务员服务法”和“检察官守则”,因此提案弹劾。
“监察委员”还罕见依照“监察法”附带提“急速处分”,也就是弹劾案过关后,就应通知陈聪明的主管长官“急速救济处理”;陈聪明的长官若不“急速救济处理”,一旦陈聪明因被弹劾而受惩戒,主管长官也应负失职责任。
弹劾案未过关 疑陈聪明伸黑手
“监察委员”在审查会上讨论非常踊跃。对陈聪明“失职”部分,监察委员有高度共识,但有“监察委员”认为“失职”不代表“违法”,且是否“故意疏失”也有待商榷;也有“监察委员”质疑为何不直接提纠举,但主查“监察委员”表示陈聪明是特任官,有任期保障,纠举恐怕不宜。
最后表决结果为六比六,未达“弹劾案过半成立”的要件;由于弹劾案未过关,附带的“急速处分案”也就没有讨论。
据台湾媒体了解,主查“监察委员”李复甸特别交代“资料越晚发越好”,原本应在上周五发给审查“监察委员”的资料,周一中午才交到“监察委员”手上;结果审查会讯息仍提前曝光,提案“监察委员”在审查会上措辞强硬,指外泄者别有用心,也有“监察委员”会后感叹说:“陈聪明真的很厉害。”
陈聪明低调表不解 称愿说明
陈聪明面对“监察院”提案弹劾、初审未过,相当低调,但表示不解;他说,特侦组都已起诉陈水扁了,外界为何仍质疑他放水?
对于“监察委员”质疑他违反“检察官守则”、“公务员服务法”等规定,陈聪明低调不愿响应;尤其“监察委员”已扬言会修改文字,再度提案讨论,陈聪明只能无奈表示尊重。
陈聪明多次强调,问心无愧,如果“监察院”要约询他,愿意前往说明;他无法理解提出弹劾案之前,为何没让他陈述意见。
陈聪明在2007年1月24日接任“检察总长”,四年任期依法在明年1月23日届满,在此之前,除非他主动请辞或有违法情事被起诉,或被“监察院”弹劾后遭公惩会撤职,否则依法可受到任期保障。(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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