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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县一“死人”与同居男友合伙诈财两千万(图)

2009年12月01日 09:2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10年前被法院宣告死亡的男子蔡清长(左),与亲密友人黄景鸿(右)搭档假扮富商诈骗两千万元。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中国台湾网12月1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中市警方侦办一起诈骗案,查出涉案人竟是10年前被法院宣告死亡的高雄县男子蔡清长。原来,蔡嫌不但没死,还与“同居男友”黄景鸿一搭一唱,以投资外币等名义诈骗至少8名被害人,狠削2千万元(新台币,下同)。

  警方调查,嫌犯蔡清长(55岁)对外冒充是友人黄景鸿(45岁)的胞兄,自称在海外开公司,资金多达数百亿元,目前从事高级音响、液晶电视进口生意,但因资金都在海外,只要被害人拿钱出来投资外币,即可赚取高额汇差。

  两人从2001年起陆续骗了8名被害人,共得手两千万元,其中,台中市一名吴姓银行襄理(副经理)拿出60万元投资,还在蔡男向地下钱庄借贷时出面背书签下数百万元本票。后来,地下钱庄到银行向吴男讨债,吴男因此丢了襄理工作,最后落得送报纸维生。

  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队侦六队3月接获被害人报案,始终查不出蔡男身份,直到在地下钱庄找到蔡男填写的借贷资料,发现上面的身份证明文件字号,与2000年元月间被高雄地院宣告死亡的男子蔡清长仅最后两码颠倒。

  警方认为其中必有内情,调查发现蔡男果然没死,还与黄男在宜兰县壮围乡租了一间豪宅同住,除将两人逮捕,并起出钻表、钻戒、现金等证物。

  警方说,蔡男是高雄县大寮乡人,4岁时父亲去世,数年后,母亲改嫁,蔡男不愿与继父同住,离家出走。蔡母找不到儿子,向法院声请死亡宣告,高雄地方法院在蔡男失踪7年后,依法于2000年元月宣告他死亡。

  蔡男在外流浪多年,20多年前认识男子黄景鸿(45岁),两人租屋同居并合作诈财。一名被害人曾雇用私人侦探跟监他们,发现两人出门时常十指紧扣,互动亲密。蔡男落网时脚趾涂有红色指甲油,他说是黄男帮他擦的。留置警局期间,黄男还会帮蔡男按摩,令警方看了傻眼。(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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