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25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检方特侦组因侦办陈水扁之子陈致中被告发在公务机要费案中涉嫌贪污一案,昨天晚间夜讯陈致中。陈致中表示他听从父母指示拿消费发票报帐,没有贪污,检方将根据事证进行法律认定。
台北地院合议庭在审理公务机要费案的过程中,发现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种村碧君 4人,涉及和吴淑珍以私人发票诈领公务机要费中的非机密费,涉犯共同贪污等罪。合议庭主动告发陈水扁等14人另涉贪污等案,并移送检方侦办。台北地检署与台特侦组开会研议后,决定由熟悉扁案的特侦组侦办。
一审承审扁家伪证案的审判长陈兴邦过滤出扁案中超过千张以上的公务机要费的报帐发票,查出有5张盖有消费店章的发票,陈致中有1张,但他共有20张发票可疑,总消费金额为新台币86000元。(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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