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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监察院”指319枪击案存在5大疑点

2009年11月11日 13:1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监察院”调查319枪击案报告昨天出炉,指出还有5项事证应再调查厘清。此外,由于该案仍有诸多疑点未厘清、且无明确物证,台南地检署就急骤下定论,以已死的陈义雄为唯一凶手,增加外界疑虑,因此“监察院”今天将纠正台当局“法务部”和台南地检署。

  台湾“监察院”指出319枪击案的5项疑点是:

  1、陈水扁穿的内裤和西装裤为何没有弹孔、也没有血迹?

  2、检方认定凶手陈义雄是不满陈水扁,击中吕秀莲是误伤,但经过弹道鉴定,第一发是朝吕秀莲的方向射击。

  3、被认定唯一凶手的陈义雄,案发后畏罪自杀,认定的死因和死亡时间与相验报告不符。

  4、不起诉处分书认定扣案弹头是由同一枪管发射,与鉴定报告不同。

  5、南检发函干预警方提报流氓的个案作业,逾越权限;专案小组以不提报流氓交换唐守义等人配合侦查,也属失当。

  2004年3月19日,距离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投票不到24小时,陈水扁竞选时离奇遭2颗子弹袭击,选举步调被打乱。次日,陈水扁以微弱优势取胜。案发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台湾检调部门用“以弹追枪、以枪追人”的方式,先找到枪支提供者唐守义后,再确定开枪人是陈义雄(因不明原因溺毙),最后以多达30万字的不起诉书正式宣告结案,但备受质疑。

  台湾“监察院”调查319枪击案一年有余,共约询13批人,包括国际鉴识专家李昌钰、台当局前“警政署长”侯友宜等人,但不包括陈水扁和吕秀莲,因为陈水扁从未改变对此事的说法,吕秀莲也以出书的方式表达对“319事件”的看法。对于“监察院”的质疑,台南地检署表示因特侦组重启319案调查,因此不便说明。(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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