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9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陈水扁被控侵占“机密外交款”案,台北地方法院10日上午将首度开庭,并将提讯在押的陈水扁出庭,但因台检方特侦组在起诉时认定全案属“机密保护法”内容,庭讯将采不公开方式审理。
台检方特侦组起诉指出,陈水扁于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间,利用先后11次“外交出访”机会,将台“外交部”每次所提供零用金10万美金公款,逐次扣留其中3万美金,并疑汇往海外供其子陈致中留学私用,合计侵占公款达33万美金,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侵占公有财物罪嫌。
台北地院在10月间公开抽签,由审判长黄程晖、受命法官郑昱仁及陪席法官李宜娟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台检方特侦组也将派出检察官,协助台北地检署公诉组莅庭论告。陈水扁则委任郑文龙、石宜琳、洪贵参 3位律师代为辩护。
由于本案尚有涉及“机密保护法”疑义,卷证并未全部开放阅卷,只让律师影印部分证人的笔录。报道称,陈水扁看完这些证词后,认为案件对自己有利,因此将采取无罪答辩,力争自己的清白。(芮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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