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立法院财政委员会”9日安排“财政部”报告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相关事宜,“财政部”在报告中指出,两岸签署ECFA将可减少台湾货品出口至大陆的关税负担,提升出口竞争力。
“财政部”表示,台湾2008年度进口大陆物品市值约9875亿元(新台币,下同),占台湾进口总额13%。前100大进口值的货品中,有3项纺织品关税税率为10.5%,25项货品如偏旋光性材料产品等税率分布在1%至5%间,其余72项货品均已免关税。
“财政部”指出,经估算,2008年台湾自大陆进口货品课征的关税收入约140.3亿元,占台湾当年关税收入17.4%,其中农产品金额15.8亿元,工业产品金额124.5亿元。
出口部分,“财政部”指出,台湾2008年度出口大陆物品市值约2兆905亿元,占台湾出口总额26.09%,估算大陆课征台湾进口货品关税总计约1047.2亿元,其中占大宗项目有光学产品关税250亿余元、机械用具关税154亿余元。
至于两岸签署ECFA对台湾税课收入的影响,“财政部”表示,如要求大陆将石化、纺织及机械等项产品列入关税减让早期收获清单(提前降税),台湾也减让此类产品,估算台湾关税收入减少约38.8亿元,大陆关税收入减少约419.7亿元。总体而言,将可减少台湾货品出口至大陆的关税负担,提升出口竞争力。(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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