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吴敦义:请提巴厘岛之行“不法证据” 否则提告

2009年11月06日 13:0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行政院长”吴敦义今天请民进党南投县长参选人李文忠提出证据,若能证实他巴厘岛行是处理砂石利益分配,他立刻辞职。否则将对李文忠提出诽谤告诉。

  《中国时报》5日报道,李文忠说他手上握有证据,能证实吴敦义巴厘岛之行是为处理砂石利益分配,并安排南投县议会正副院长人选。

  吴敦义上午临时取消两个公开行程,11时30分在“行政院”召开记者会“响应媒体关心事宜”。吴敦义说,他要正式请李文忠公布手上“所谓的证据”,若能证实他去巴厘岛目的是处理砂石利益分配,并安排南投县议会正副院长人选,他立刻辞职。

  吴敦义说,若李文忠3天内不能把手上证据公布出来,证实他有上述行为,李文忠必须公开道歉更正。否则他为证实与捍卫名誉,将对李文忠提出诽谤罪的刑事与民事控告。

  吴敦义说,给李文忠3天时间准备,3天后若拿不出证据,也只要求李文忠公开道歉,如果都不作,那也只好采取法律行为。

  吴敦义说,他一路走来始终如一,在政坛上角色虽有转换,但对其中分际拿捏很清楚。他有2个坚持始终不能改变:第一,是对台湾和人民的忠诚服务,第二,廉洁与廉能。

  《壹周刊》4日报道去年12月18日,时任“立法委员”和国民党秘书长的吴敦义夫妇偕同李朝卿夫妇,与仍在假释中的黑道大哥江钦良同游巴厘岛5天,以及江钦良动员为李朝卿参选连任造势的相关内容。(高大林)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