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当局决定儿童节放假一天 年休假日增至115天

2009年11月05日 07:2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5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内政部”昨天邀集相关机关与工商团体检讨纪念日及节日法制化,决定增列儿童节放假一天,台湾“立法院”若能赶在年底前完成立法,明年四月四日儿童节将可放假一天,但明年儿童节适逢周日,民众第一年享受不到这项“德政”。如果完成立法,台湾一年总放假日将增加到115天。

  马英九的竞选政见是希望恢复妇幼节放假,但台当局“内政部”会商决定,维持现行三八妇女节、儿童节分列;“内政部”说,儿童节放假,除凸显对儿童的重视,有利亲子互动,也可与清明节假期串连,便于民间返乡扫墓。

  “内政部”指出,目前法定放假的民俗节日包括除夕一天、春节三天、及民族扫墓节、中秋节、端午节各一天,共7天。加上有放假的纪念日,总计有10个放假的民俗节日与纪念日,若加上儿童节,将有11个放假日。

  有关祖父母节,与会人员肯定订定祖父母节对建立家庭伦理具重大意义,但考虑父亲节、母亲节都未列入现行办法及条例草案,因此暂不列入。

  “内政部”说,除春节及除夕逢例假日补假外,其余纪念日及节日如逢例假日均不补假。民俗节日适逢星期二或星期四,其前、后上班日均调整放假,并择日补上班。

  明年儿童节是周日,原本就放假;后年的儿童节是周一,可与周六、周日及四月五日的清明节连成四天连假。(高大林)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高大林 ]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