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19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为追回陈水扁家在瑞士的2100万美元黑钱(约新台币7亿元),日前将扁案起诉书英译本及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书寄送瑞士司法部门。特侦组指出,此举是为证明这笔巨款,确实属于犯罪所得。
台检方特侦组指出,要瑞士检方将这笔钱还给台湾,前提是先要证明钱是犯罪所得。而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及陈致中夫妇等人,前经特侦组以贪污、洗钱等罪嫌起诉,也经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有罪确定,这都是台湾司法机关的正式公文书,有助于瑞士检方侦办时参考。
不过,特侦组表示,目前仍未正式向瑞士司法部门提出返还扁家黑钱的要求,原因是扁案仍未经台湾法院判决定谳,且扁家在瑞士疑有上亿美元资产,其中究竟有多少钱属于犯罪所得,仍由特侦组调查中,也就是说,要请求返还多少黑钱,还是未知数。鉴于台湾及瑞士的司法程序仍在进行中,特侦组迄今尚未提出返还的要求。
另外,特侦组强调,台湾与瑞士未签订“司法互助”的条约或协议,因此,是以非正式的管道进行个案的司法互助。特侦组非常重视与瑞士的合作管道,处理此事都相当低调并力求保密,将在台湾与瑞士的司法程序告一段落后,才会向瑞士提出返还扁家黑钱的请求。
特侦组表示,扁案起诉书英译本及一审判决书中文本,已于日前寄送瑞士司法部门,寄送判决中文本的原因,是判决书包括主文、理由及附件,厚达一千多页,且其中涉及许多法律的专有名词,翻译耗时,为了让瑞士检方尽早了解扁案判决结果,因此,日前已将中文判决寄送瑞士司法部门。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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