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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规定大陆配偶前婚生子女赴台念高中职须考试

2009年10月15日 21:1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15日消息 大陆配偶前婚生子女赴台读高中,到底给不给优惠?台当局“教育部”今天强调,大陆配偶子女升学绝无优待,也没有加分,如果是要读高中职,就要参加初中基本学力测验或是转学考试。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立法院”6月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放宽大陆配偶在台权利各项条文,也通过附带决议,要求台当局“行政院”于修正案通过后两个月内,基于人道及儿童少年最佳利益考虑,对大陆配偶前婚姻的未成年子女赴台探亲居留及定居问题,研议修改许可办法。

  依附带决议,台当局“内政部”修改“大陆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使得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的台湾地区人民配偶的未成年亲生子女,可以赴台探亲。

  台当局“教育部”大陆小组执秘周以顺表示,依人道考虑,让赴台依亲的大陆配偶子女,准用“境外优秀科学技术人才子女赴台就学办法”,要向地方政府申请,初中小学申请之后即可入学,若要升高一,就要参加初中基测,如果是升高二以上,就要参加转学考试。

  周以顺表示,申请之后,地方政府会辅导至各学校参加考试;若要进入明星学校,考试流程与台湾学生一模一样,没有优待。之后台湾学生升学方式改变,大陆配偶子女也跟着改变。

  周以顺说,大陆配偶子女进入公立高中职,要填5个志愿,并且附大陆就读的成绩单,如果所填志愿是前面志愿,例如建国中学,成绩又很差,地方政府会辅导多填志愿,否则浪费时间。

  周以顺表示,目前大陆配偶子女就读台湾学校的初中小学有10位,高中职有1位。(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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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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