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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将公布许可办法让大陆驻台机构设置有规可依

2009年10月15日 13:0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15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海协会与海基会在去年第一次“陈江会”签署的《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中,双方同意互设旅游办事机构,台“观光局长”赖瑟珍今日表示,在相关部门的协商后,已经完成“大陆地区观光事务非营利法人设立办事处许可办法”,将在近日内公布,让大陆方面申请设置机构有规可依。

  报道称,互设旅游办事机构的协商可望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驻点分别在北京和台北。(王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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