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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服装仪容不像话 将重启“发禁”落实服仪规定

2009年09月30日 06:3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30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新官上任三把火,台防务主管部门负责人高华柱上任后,认为现在的台军官兵服装仪容实在不象话,连“混搭”都出来了,决定整顿“军人仪容”,通令全军落实遵守服仪规定,尤其是头发,每两周要剪一次。

  前天刚到任的台防务主管部门“军政副部长”杨念祖,在记者会顶着平头,神清气爽,原来他要以身作则贯彻“部长”的命令,带领部属一起落实服仪规定。今天 “立法院国防委员会”开议,现场将军们的头发,势必变成镁光灯焦点。

  台防务主管部门下令,男性官兵的头发要“两侧自两耳上方向上剪短1厘米、后脑自发根沿上15度剪短4厘米”。女性官兵的头发则“不得短于耳根上、不可长过肩下20厘米”,长发可适度整烫;平时要束绑整齐,参加庆典、集会时则要盘发成髻。此外,男女官兵都不可染发,但不禁止将白发染黑。

  至于服制,穿军服时须搭配制式皮鞋加黑袜,鞋带也要依规定“一字在上、外压内”,在室外一定要带军便帽,尤其“不得军便服混穿”,各级干部也要利用集合(会)时仔细检查。

  高华柱整顿“军人仪容”,营区附近的美容业生意大好。“国防部”附近的“司法院”内和东吴大学城区部旁的理发店,因为又近又便宜(一次100元新台币),常有军人来剪发,最近更是排队才剪得到。

  台防务主管部门官员表示,军人服仪规定行之有年,但从来没有负责人亲自下令要落实执行。义务役士兵只有在入伍时和新训期间会严格要求发长,下部队后就靠自我要求。军官则一向自我管理,原则就是不要盖耳也不要披头散发。(芮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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