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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案移审台湾“高院” 承审法官11时30分抽签

2009年09月24日 10:2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24日消息 台北地院今天上午汇整陈水扁家相关案件卷证后移审台湾“高等法院”,“高等法院”11时将提讯陈水扁移审,预计11时30分即可进行法官抽签,决定承审法官。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家涉及公务机要费案、竹科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洗钱案、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给款案、前101大楼董事长陈敏薰人事案,台北地院11日一审判决,陈水扁与妻子吴淑珍均被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台北地院经过多日卷证汇整后,今天上午将全案移审到“高等法院”,“高等法院”收案后,最快上午就能进行承审法官抽签,并在今天内开庭裁定陈水扁移审后,是否还将继续羁押的问题。

  台北地院指出,该院收到来自台检方特侦组上诉,被上诉的被告包括陈水扁、吴淑珍、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前陈水扁办公室专员陈镇慧、扁家友人蔡铭哲、前力拓营造负责人郭铨庆等7人。

  在被告提起上诉部分,台北地院则收到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蔡铭哲、郭铨庆、陈镇慧、前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局长李界木、吴淑珍哥哥吴景茂及嫂嫂陈俊英、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前办公室主任林德训;没有收到扁家友人蔡铭杰的上诉状。(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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