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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委任美国律师递状控告奥巴马

2009年09月24日 09:4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24日消息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陈水扁控告美国总统奥巴马案,陈水扁的委任律师强那森·利瓦伊表示,已在9月22日晚上11时31分,向在华盛顿的美国联邦法院递状。

  法院已收到,但还没有决定受不受理。律师利瓦伊表示,基于陈水扁当过领导人的背景,能了解法律情势,法院恐怕很难轻易驳回。

  一审被判无期的陈水扁,扬言将在二审时全力自我辩护,陈水扁的自救招数甚至延伸到海外,22日向美国法院控告美国总统奥巴马以及国防部长盖茨,要奥巴马负起“占领台湾的义务”,启动在台的“美国军事法庭”,对他重新审判。

  民进党发言人郑文灿昨天上午召开记者会表示,针对陈水扁控告奥巴马等人的动作,民进党很意外,也不了解陈水扁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但陈水扁所陈述的理由与民进党的主张不同。

  一位在美国的律师表示,陈水扁当然可以请人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问题就是有没有法官愿意受理,就算有法官愿意受理,一审、二审甚至到最高法院,都不太可能会被当一回事,结果通常是不受理。

  另一位法界人士说,如果以陈水扁家的犯案情形,这些人的贪污案件若由美国法院审理,恐怕陈水扁更没有翻身空间,因为光一颗用公务机要费买给吴淑珍的钻戒,就会让陈水扁百口难辩。(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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