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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不服一审判决 对陈水扁夫妇等7人提起上诉

2009年09月18日 18:2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11日一审判决陈水扁家4大案及追加起诉部分。台检方特侦组研究案情后,今天决定就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子、媳陈致中、黄睿靓等7人,提起上诉。

  此外,知情人士透露,台湾“高等法院”将于22日进行陈水案的人工抽签,“高院”刑庭86位法官届时均参予抽签。台北地方法院预定于23日将在押的陈水扁移审“高院”,让抽中扁案的合议庭开庭决定陈水扁是否继续羁押。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公务机要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等案,以及追加起诉索贿、卖官等案,11日判陈水扁与吴淑珍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并分别并科罚金新台币2亿元与3亿元。

  执行公诉的特侦组及台北地检署于14日分别接获法院的判决书,检察官经过近一周讨论后,下午将上诉名单及理由提交台“检察总长”陈聪明核定,陈聪明立即批准名单内容。

  检方提出上诉的名单包括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前陈水扁办公室专员陈镇慧、扁家友人蔡铭哲、前力拓营造负责人郭铨庆。

  至于扁家友人蔡铭杰、吴淑珍胞兄吴景茂、大嫂陈俊英、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前“科管局局长”李界木等人,均不在特侦组上诉范围。

  另外,有关特侦组追加起诉的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熏、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交付扁家3亿1000万元新台币部分,合议庭分别判处不受理和无罪。特侦组也决定上诉。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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