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11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陈水扁案一审宣判后,预计扁将立即上诉台“高等法院”,预料将会火力全开。由于在审级设计上,台“高等法院”是采事后审,虽然一审查过的事实,“高院”原则上会重查一遍,但“高院”开庭的速度,完全取决于陈水扁是否会在二审被羁押。如果陈水扁获释,势必以拖待变,重新上演公务机要费案开审之初,吴淑珍17次拒不到庭的前例;但相对的,如果陈水扁被押,“高院”密集审理的速度则会加快,预估半年就可望审结。
报道称,在陈水扁家四大弊案及台特侦组后来追加起诉的陈水扁吴淑珍二案中,包括陈水扁、吴淑珍、蔡铭杰、马永成、林德训等,共有14名被告,其中,6人声请认罪协商,虽然结果被都被台特侦组拒绝,但综观全案只有陈水扁不认罪,还有只承认事实但不认罪的吴淑珍,和翻供认半套的前竹科管理局局长李界木。
台法界人士表示,主导扁家弊案的陈水扁,由于人还在羁押之中,台北地方法院在把全案移审台“高院”时,陈水扁是否遭羁押,意义显得格外重要。如果继续被押,陈水扁的诉讼策略势必加快脚步,一切都拖不得。但相反的,如果陈水扁结束羁押获释,就要重新评估诉讼策略,是配合二审的调查,还是以拖待变,让案子拖下去。
换言之,台“高院”未来接手陈水扁案的审理,速度一切取决于陈水扁是否继续被押。如果没有意外,因被控扁案的大部分被告大都认罪,审理的速度不会慢,观察的重点在于陈水扁二审会否被押。(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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