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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下午宣判 台北法院中午决定陈水扁是否出庭

2009年09月11日 10:3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1日消息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陈水扁弊案今天下午4点宣判,昨天晚上陈水扁委请律师向台北地方法院递交陈明状,希望今天下午可以不到庭听判,陈水扁办公室秘书江志铭表示,合议庭最快将在今天中午决定陈水扁是否出庭。

  陈水扁办公室秘书江志铭称,“陈水扁已正式递状到台北地方法院,要求今天不出庭聆听判决,台北地方法院也表示已经收到陈水扁所递的状纸,但是否提讯陈水扁,还要等今天中午,合议庭作裁定之后,才能确定”。

  另外公设辩护人曾德荣称,在7月28、29日终结辩论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陈水扁,之后得到消息都是从台湾媒体上看到的,而依照法院正式程序,是由法院列陈报状,再交由陈水扁签名,而这份签名的文件,是在昨天下午4点返回到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表示要经过评议,才能决定陈水扁下午是否要到庭。

  报道称,如果蔡守训法官当庭用重金交保方式,被告必须到庭聆听且筹出交保金;如果判决延押,被告也必须到庭,因此最后结果还是要等合议庭中午时分的决议。(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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