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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通过灾后“重建特别条例” 预算1200亿

2009年08月27日 20:2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27日消息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莫拉克”台风灾后“重建特别条例”,由于朝野在部分条文上并无共识,民进党籍“立委”仅出席24人,表决失利。最后争议条文均通过国民党版,一共通过27条条文以及22项附带决议,重建预算达1200亿元新台币,将全数举债。

  由于多数条文在表决时,王金平依照议事程序先宣读国民党版的提案,在蓝营“立委”人数优势下随即获得通过,民进党版连表决程序都遭免除,引发绿营“立委”不满,不过王金平则强调“前面的提案既然表决过了,后面的当然也就不用表决!”

  在表决第17条涉及灾区迁村条文时,由于民进党籍“立委”陈莹在第一阶段发言时激动下跪,表决时旁听席上民众进而高喊“反对强制迁村”,王金平见状要求议事人员立即处理,王金平还问“是谁带他们进来的?”最后表决同样依照国民党版过关。

  散会后王金平在议场内表示,盼台当局行政团队秉持上述“立法”意旨,尽速编列相关经费预算,落实各项重建工作,使灾区民众早日恢复原有生活与秩序。(罗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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