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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法院”协商灾后重建条例 下午进行最后表决

2009年08月27日 13:2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27日消息 台“立法院”朝野党团协商“莫拉克台风灾后重建特别条例草案”,今天进入最后阶段。有关重建预算规模与财源、强制迁村及迁村排除环评条例等共3个条文,朝野同意列下午“院会”表决案。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为协助“莫拉克”台风受创灾区复建,及灾民财产损失补偿,台当局“行政院”日前提案“莫拉克台风灾后重建特别条例草案”,台“立法院”也于25日集会召开临时会,并径付二读交付协商。

  不过,经过26日整天协商,朝野最大的争议条文仍无法达共识;今天上午进入最后协商阶段,朝野仍各有坚持,因此下午将以表决方式决定最后条文内容。

  待表决项目包括重建预算规模,“行政院”提案上限为1000亿元(新台币,下同),但民进党团认为至少需要2000亿元才够。预算财源方面,“行政院”欲以举债、出售土地银行公股等方式筹措;但民进党团认为应移缓救急,且不能出售土银持股。

  有关台当局能就灾区安全堪虑或违法滥建土地,限期强制迁村,及办理安置灾民土地,不受相关规定限制等两条文,朝野党团无共识,同意表决。

  朝野党团目前仍在协商附带决议部分,“院会”预计下午2时30分起处理“灾后重建特别条例草案”,并于临时会结束前三读。(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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