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20日消息 根据台当局“主计处”统计,去年台湾每户家庭可支配所得平均数为91.4万元(新台币,下同),较前一年减少1.1%,贫富差距则扩大至6.05倍,创近5年来的新高。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当局“主计处”表示,去年由于金融风暴重创全球景气,并冲击台湾就业市场,失业人数骤增,台湾全体家庭所得总额计8兆6832亿元,较2007年微增0.8%,但每户可支配所得平均数为91.4万元,则较2007年减少1.1%;若剔除户量变化因素,每人可支配所得为27.3万元,略减0.2%。
将家庭依可支配所得大小分成5等分,2008年家庭所得最高20%家庭平均每户所得183.5万元,为最低20%家庭30.4万元的6.05倍,是2004年以来的新高;基尼系数0.341,略高于2007年的0.340。(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