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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华旸公司财务纠纷 连惠心被台高等法院判缓刑(图)

2009年07月31日 23:5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资料图: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的女儿连惠心。

  中国台湾网7月3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的女儿连惠心因华旸传播公司财务纠纷,被电视制作人李淳蓉告诬告罪。一审时连惠心获判无罪,台湾高等法院今天改判连惠心有期徒刑2个月,缓刑两年。

  报道称,连惠心在2004年间向检调指控李淳蓉盗刻私章和公司印章,在银行开设支票存款账户,涉嫌伪造印章、伪造有价证券、行使伪造私文书及背信罪。李淳蓉认为连惠心诬告,向法院提起自诉。

  台湾高院判决指出,台北市调处两度约谈连惠心,曾询问银行开户资料上的“连惠心”签名是否为本人所签,连惠心原本否认是自己签名,第二次则回答“笔迹与我本人的签名很像”,后来到高院准备程序时,连惠心又坦承开户数据上的“连惠心”签名,应是自己笔迹。法官传讯银行承办人员作证时,证人也表示印象中曾到连惠心的公司核对,是连惠心亲自开户,也是她本人亲自签名。

  法院认为,连惠心既然在开户数据上亲自签名,对于华旸公司曾在银行开设支票存款账户,无法诿称不知情,确有诬告李淳蓉的不确定故意,考虑连惠心的动机后,将她判刑4个月,并依减刑条例减为2个月,缓刑两年。全案仍可上诉。(罗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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