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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请求给陈镇慧免刑 律师吁外界勿说她是叛徒

2009年07月31日 01:1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3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陈水扁办公室专员陈镇慧昨天出庭言词辩论,台检方请求合议庭给陈镇慧免刑,合议庭谕知陈镇慧于9月11日下午4时宣判。

  报道称,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林怡君表示,陈镇慧任职陈水扁办公室8年,负责公务机要费请领事宜,协助陈水扁夫妇将公务费私用、侵占、不实诈领,行为上固有不当,但陈镇慧符合台湾“证人保护法”中的“污点证人”。

  林怡君说,考虑陈镇慧犯案动机是遵从长官指示尽忠职守,面对共同被告与律师冗长诘问,与毫不留情的质疑等强大压力下,陈镇慧还愿意协助全案发现真相,确有悔过立功的具体表现,建请合议庭谕知免刑。

  特侦组检察官林嚞慧则表示,陈镇慧因本案遭起诉,一度萌生以死摆脱的念头,最后依恃对宗教信仰的坚毅信念,选择勇于诚实面对“法律”上的过错,也建请法官给予免刑,让陈镇慧有自新机会,以彰显“司法”对悔过者的宽容。

  陈镇慧委任律师林达杰表示,陈镇慧对于陈水扁说两人有恩怨耿耿于怀,陈镇慧长年帮助陈水扁一家最后只换来贪污罪,“到底是谁跟谁有恩仇?”林达杰希望外界不要赋予陈镇慧“叛徒”的角色,因为陈镇慧只是忠于自己的信仰。林达杰并指出,如果上级公务人员都以“信任下属”为由卸责,让下属承担上司与自己的刑责,将使基层公务人员沦为代罪羔羊。(罗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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