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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院”弹劾当局前高官 盼“修法”开罚

2009年07月30日 18:3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3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监察院”今天通过弹劾台当局前“经济部次长”侯和雄案,侯和雄今天下午表示他尊重“监察院”的决定,但强调自己无罪。

  报道称,台当局前“经济部常务次长”侯和雄、“水利署第二河川局局长”张义敏、前台湾自来水公司六区经理杨水源,办理招标采购工程涉及关说、图利特定厂商等不法情事,“监察院”今天通过弹劾案。侯和雄向“中央社”记者表示,他已自“经济部”退休淡出政坛,对“监察院”的弹劾决定表示尊重,但强调自己无罪。

  但“监委”们认为,台湾的“公务人员惩戒法”等有必要修改增加“罚款”等项目。由于侯和雄已经在今年6月22日退休,提案弹劾的“监委”余腾芳及葛永光指出,台湾的公务人员若以退休作为逃避“违法”失职被弹劾的责任,对台湾及社会大众都不公平,所以“监委”有高度共识,认为应“修法”,让公务人员即使退休也逃避不了责任,执行公务时会更谨慎。(罗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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