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7月29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北地院审理陈水扁“公务机要费”案,今日传唤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进行言词辩论。林德训强调,他绝对没有任何伪造文书犯意,假发票部分案情不应由他承担责任。
对于“公务机要费”中有关假发票伪造文书部分,林德训说,这部分是指称他在陈水扁或吴淑珍交付他人发票申领“公务机要费”时,构成伪造文书犯意及犯行,但吴淑珍或其他它人申领时本就应基于诚信原则。林德训说自己是因工作关系去承担个人他不应承担的责任,他完全没有任何伪造文书犯意。
至于涉嫌伪造刑事证据罪部分,林德训表示,2006年8月8日自己曾拿信封给陈瑞仁检察官,信封是密封方式,里面有三张领据,应和“机密外交”有关,但他不知道实际内容,对于遭追加起诉刑事证据罪嫌,他觉得很冤枉。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弊案,本周密集进行言词辩论程序,上周五前竹科管理局长李界木的部分已经完成,周一蔡铭哲、吴淑珍,周二陈水扁等人也都陆续完成,今日轮到马永成、林德训,周四排定陈水扁前账房陈镇慧。(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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