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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质疑陈水扁良心何在 冀审判长秉持良心判决

2009年07月28日 13:4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2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家相关弊案,今日提讯陈水扁进行言词辩论程序,检察官林怡君火力全开,引经据典痛批陈水扁曾为台当局领导人,却作出违法犯纪的事。她表示,陈水扁总表示希望法官审理此案要凭良心,但全案就是“良心”这两个字,并质疑陈水扁究竟良心何在,陈水扁对检方论告则仍保持沉默。

  报道称,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涉及公务机要费案、竹科龙潭购地案、洗钱案,以及台检方特侦组追加起诉的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与前101董事长陈敏薰的给款案,今天提讯陈水扁进行言词辩论。

  林怡君以长达133页的简报及陈水扁去年11月11日在台检方特侦组高举双手上手铐的照片开始,并引用宋太宗“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来形容本案。另外,并引陈水扁日前延押庭时,希望审判长蔡守训有良心,表示这整个案件都是良心的问题。

  林怡君表示,陈水扁去年8月间坦承自己做了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可是在侦查、审理期间陈水扁又一再说谎,这是有良心的吗?贪污民脂民膏,良心何在?

  陈水扁在公务机要费案中辩驳,认为自己的因公支出大于公务机要费的总额,适用马英九特别费中的“大水库理论”,但台检方认为,“大水库理论”必须要收支相抵,陈水扁没有办法证明那些钱是他自己口袋所付出的,还是又由别人的口袋来支付。

  林怡君强调,马英九的特别费案中,台“最高法院”认为特别费非实质补贴、仍应公款公用,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的特别费,都已经因公支出,没有不法所得。

  对于陈敏薰的给款案,台检方认为,台当局领导人是人民的公仆,不是黑道大哥,陈水扁大事没有做好,还去管私人企业的人事。

  在洗钱案部分,林怡君说,陈水扁家的洗钱手法与国际专业犯罪集团手法没有不同,在台湾也堪称手法一流,以专业洗钱手法将新台币数亿元汇往海外。

  林怡君指出,陈水扁遭调查后,一再表示自己遭到政治迫害,但陈水扁是因为涉及贪污案件才遭调查,何来政治迫害?陈水扁又说自己遭到司法迫害,林怡君反问,“到底是谁迫害谁?”

  她说,陈水扁不仅在前案抹红前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张熙怀、又将公务费案核定为永久机密,遭羁押后3度绝食,还出书、写求救信给马英九,试图混淆司法。林怡君表示,陈水扁常说“阿扁错了吗?”她希望蔡守训秉持良心,用判决告诉陈水扁,“他真的错了”。(芮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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