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审理陈水扁家相关弊案 蔡守训宣布9月11日宣判

2009年07月24日 13:2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24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陈水扁所涉及的公务机要费等案,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审判长蔡守训今日宣布,将在9月11日下午4点宣判,如果陈致中、黄睿靓等人认罪协商成立,全案最快在8月31日宣判,但若陈致中夫妇无法及时汇回瑞士12亿元新台币款项,认罪协商可能破裂,法院将加开庭期。

  报道称,陈水扁家涉及公务机要费案、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洗钱案,以及台当局特侦组追加起诉的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与前101董事长陈敏熏的给款案,经过近两周密集进行提示卷证的程序,进入审判终了前最后的言词辩论程序。今日上午由台湾前“科管局长”李界木首先进行言词辩论。

  目前吴淑珍已于20日下午进行最后一次的提示证据;21日、22日全天完成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进行提示卷证;23日轮到陈水扁,虽然陈水扁对提示卷证也保持缄默,但本周已经完成所有提示卷证程序。

  由于陈水扁采取不配合态度,拒绝诘问证人以及证据提示,28日进行最后的言词辩论中,如果陈水扁仍拒绝答辩,庭讯进行将不受影响,因此蔡守训决定将在9月11日宣判。(芮文辉)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