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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对第三度延期羁押提抗告要求交保

2009年07月16日 09:4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16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昨晚8时对第三度遭延期羁押案抗告,要求交保,台湾“高等法院”最快本周裁定。

  陈水扁昨晚退庭后与公设辩护人曾德荣、唐祯琪讨论抗告书内容约1小时后才还押,晚间正式向台北地院递交抗告书,由北院送交台湾“高等法院”裁定。

  抗告书共13页,陈水扁列举5大理由说明没有羁押必要,对于海外5.7亿元新台币资产,陈水扁认为是因遭瑞士冻结,对方又不汇回来,与他要逃亡无关;委任律师上节目,是他们的言论自由,不能当成押人理由。关于去年他办出境证件,陈水扁强调当时已遭境管,怎会逃亡,且本案证人已诘问完毕,无串供灭证可能。

  对三度延押,陈水扁说,裁定书说他渲染心脏病病情,自己在台北市长任内,有一次赴花莲参加活动,当晚心脏痛到“哀爸叫妈”,差点死掉,的确有心脏病史,但法院却认为他渲染病情,这次他一定要说明脚伤状况。

  陈水扁昨天坐轮椅、着白衬衫、深蓝短裤、左脚穿蓝白拖鞋、右脚踝则打上石膏出席庭讯,他以30分钟陈述伤势,强调因遭看守所误诊,所以要带着石膏向审判长蔡守训说明。(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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