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7月16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对王永庆遗产申报案,昨天台当局“财政部赋税署副署长”许春安表示,申报日一旦确定,税务机关必须在2个月内核定税额,否则要报台当局“财政部”申请展期,每次2个月,最慢1年内要核定税额、寄出税单。
据报道,外传王永庆二房及三房子女已各自提出遗产税申报书,台北市税务部门对此不予承认、也不予否认。另外,王家有没有在昨日申报截止日前,提出再展期的申请,税务部门也三缄其口。
根据台湾有关规定,税务部门收到王家遗产税申报书日起2个月内,必须决定应纳税额,并寄发纳税通知书;但有特殊情形不能在2个月内办妥者,可报台当局“财政部”延期。许春安说,按照过去惯例,延期每次以2个月为期,最长可延长到1年。
台当局“财政部”官员表示,所谓最长1年核课期,只是以王家的申报书为主。但5年内只要发现王家有短漏报的情形,一样可以追讨补税,甚至处以罚锾,追查期限不会只限1年。
台当局官员私下指出,王永庆子女各自提出遗产申报书,其实对双方都没有好处,因为税务部门最后是依照所有申报书,采从高认定,而且是合并查核,所以双方互咬只会便宜公库。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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