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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称陈水扁干扰审判 难以想象释放在外后果

2009年07月13日 19:4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13日消息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陈水扁继续延押2个月,合议庭在裁定书指出,陈水扁在羁押中尚能指示以外力向司法施压,“诚难想象如释放在外,不知将以何种方法干扰审判”。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因被台检方特侦组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去年12月底遭法院以涉嫌重罪、有逃亡及串供灭证之虞羁押,并于3月、5月两度被合议庭裁定延押;合议庭今天第三度裁定延押,陈水扁将继续被羁押至9月。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书指出,合议庭调阅陈水扁在台北看守所与幕僚会面译文,发现陈水扁为影响审判,竟指导幕僚应联合其它个人、团体,以外力共同配合,对法院施压。像是陈水扁曾告诉幕僚“你若是主席,带人来就不一样了啦,还是鼓励别人,就不一样了啦”等语。

  裁定书指陈水扁“人在羁押中已能如此,诚难想象如将之释放在外,又不知将以何种方法戕害司法、干扰审判”。

  合议庭并指出,前陈水扁办公室专门委员陈心怡在法庭上证称,去年7月间曾以最速件帮陈水扁办理出境证件,经查,陈水扁申请出境证件的时间,是特侦组已对他发出境管通知之后,“时间之巧合、申请时间之紧迫,都足以证明陈水扁确有以离台、停留岛外逃避刑事追诉、审判或是执行”。

  对于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在法庭上证称,陈水扁曾召集“刑法学者、台‘法务部’及‘司法院’先进”研商公务费案卷证机密问题,合议庭认为,陈水扁的作法是“谋众人之力的缜密规划,里应外合的积极方式进行”,虽与逃亡的形式不同,但影响审判、逃避追诉的目的都属一致。

  另外,合议庭认为,前陈水扁当局防务部门副主管柯承亨被起诉泄密罪,显示还有未曝光的公务人员或相关人员暗中协助陈水扁,加上陈水扁在前“高检署”查黑中心侦办期间,曾与幕僚串供,认定陈水扁还有湮灭、变造证据,与勾串共犯、证人之虞。(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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