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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庆林就推进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提出五点意见

2009年07月11日 10:0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7月11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上发表讲话。(中国台湾网 钟宝华 摄)

  

  中国台湾网7月11日长沙消息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今日上午在出席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开幕式时发表讲话,并就全面推进和深化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提出五点意见。

  贾庆林说,当前,两岸同胞大交流方兴未艾,两岸各界大合作势不可挡,两岸关系大发展前景光明。全面推进和深化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是两岸同胞的一致愿望,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迫切要求。同时,两岸关系的改善与发展,也为拓展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提供了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两岸同胞要抓住难得的机遇,大力加强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提高层次,扩大领域,丰富内涵,增进中华文化认同、中华民族认同,建设好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此,我提出以下五点意见:

  第一,维护两岸共同的中华文化传承,加强两岸同胞的精神纽带。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多元一体,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既异彩纷呈,形成诸多各具特色的区域文化,又相互融合,构成丰厚多姿的中华文化统一体,并决定着各区域文化的发展方向。中华文化是台湾文化的根基。千百年来,随着大陆居民不断迁徙台湾,中华民族的语言、文字、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生活习俗、节日礼仪等早已传播至整个宝岛,使中华文化深植台湾、茁壮成长。两岸同胞同属中华民族,血同缘、书同文、语同声,亘古未变。即使在日本殖民统治期间,台湾同胞仍然以各种方式顽强地延续中华文化传统,勇敢地坚守中华儿女的气节。台湾光复后,中华文化在台湾再次焕发出新的生机。中华文化在台湾根深叶茂,已深深溶入台湾同胞的血脉之中,内化为台湾同胞的精神品格。台湾人民尊崇祖先的历史传统、爱土爱乡的真挚感情、抵御外侮的壮烈情怀,闪耀着中华民族敬祖爱国精神的光芒。台湾人民筚路蓝缕,勤奋打拼,将台湾开发建设成富饶的宝岛,展示了中华民族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崇高精神。长期以来,台湾同胞不断吸收和借鉴外来文化元素,丰富了中华文化内涵,发扬了中华文化海纳百川、兼收并蓄的优秀传统。独具特色的台湾文化,为中华民族绚烂多姿的文化殿堂贡献了一块夺目的瑰宝。台湾同胞因近代以来特殊的历史遭遇而形成的台湾意识,反映的是爱乡爱土的炽热情怀和自己当家作主的朴素愿望,这与图谋分裂中华民族的所谓“台独”意识有着本质区别,不容歪曲和利用。历史的创伤割不断中华文化的精神血脉,人为的破坏除不去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中华优秀文化曾经创造了五千年灿烂文明,成就了泱泱大国的历史地位,今天仍然是两岸中国人共同实现民族富强的宝贵资源和强大动力。在中华民族迈向伟大复兴的新时代,两岸同胞应当携手面向未来,踊跃投入到两岸交流合作的大潮中去,共同发扬中华文化优秀传统,共同铸造中华文化新的辉煌。

  第二,推进和深化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增强对中华文化和中华民族的认同。中华民族是具有非凡智慧和伟大创造力的民族。中华文明是世界古代文明中始终没有中断、连续五千多年发展至今的文明。中华文化是两岸同胞共同的宝贵财富,是激励海内外中华儿女团结奋进的精神源泉。诚然,由于近代以来两岸历史道路不同,社会制度、意识形态不同,两岸同胞在政治思想观念上存在某些差异。但是,我们有一个最大、最基本的共同点,就是两岸同胞都是中华文化的传人,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新形势下,两岸同胞应该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交流,不断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凝聚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共同意志,形成共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要共同继承中华文化优秀传统,挖掘和提炼有益思想价值,发扬光大中华文化的民族性和包容性,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要共同吸收借鉴世界各民族文化的优秀成果,创新和发展中华文化的时代内涵,提升中华文化的先进性,增强中华文化的吸引力、聚合力、亲和力。中华文化认同是中华民族认同的精神基石,两岸同胞有责任反对一切违逆中华文化核心价值、违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行径,在共同的中华文化和中华民族认同的基础上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克服形形色色的偏见和误解,超越政治分歧,不断增进相互了解,融洽彼此感情,大踏步地推动两岸关系向前发展。

  第三,推进两岸文化产业合作,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当今世界,文化的经济功能越来越强,经济的文化含量日益提高。经济与科技的进步也为文化的交流和传播提供了愈来愈多的机会。文化产业已成为世界经济的主流产业之一,成为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发展两岸文化产业,不仅有利于中华文化的创新和发展,而且有助于实现两岸互利双赢、增进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两岸文化产业各具特色,合作潜力巨大。大陆文化产业拥有深厚的底蕴、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已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台湾文化产业起步较早,在创意、研发、营销、品牌经营、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优势。同时,两岸又共同面临着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竞争压力和推进科技升级、产业升级的紧迫任务。我们要抓住机遇,迎难而上,推动文化产业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做强做大中华民族文化产业,大力提升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要深入发掘中华传统文化资源,共同打造一批具有中华民族特色、风格、气派和原创性的知名文化品牌,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华民族的精神风貌和中华文化的独特神韵。要积极整合两岸文化产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共同打造产业链,形成产业群。要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两岸文化业态创新,加强文化与科技结合,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建设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要加紧培养两岸文化产业人才,积极引导人才合理流动,建设一支规模大、素质高的从业队伍,培养一批领军人物。要共同研究制订两岸文化产业标准,健全文化市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两岸文化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第四,加强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增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蓬勃活力。中华民族历来有兴学重教的传统。两岸教育各具特色,互有所长。改革开放以来,大陆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现了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基本形成了现代化的教育体系。台湾教育体系完整,教育普及率高,对教育改革作了很多探索。在两岸关系迈入和平发展轨道的时期,两岸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对加强两岸教育交流合作提出了更强烈的呼吁、更高的要求。两岸要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实现教育资源相互开放、相互共享,为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创造条件、拓宽道路。两岸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深入开展交流合作,构建多种交流合作平台。教育大计,教师为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两岸教师既要严谨笃学、为人师表,更要志存高远、传扬民族精神,为两岸关系发展提供不竭的人力和智力资源,为中华民族的未来培养优秀人才。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和未来,有着蓬勃向上的生命活力和无穷的创造力。两岸年轻人应早接触、多交往,加深了解,增进友谊,携手共进,为创造中华民族的美好明天而努力奋斗。

  第五,协商签订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协议,建立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机制。商签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协议,建立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机制,是推动两岸关系不断向前发展的客观需要。建立这样的机制,要考虑到两岸的实际状况,立足于两岸现实,既要适合台湾,又要适合大陆;既要面向两岸同胞、面向中华民族未来,又要面向世界。建立这样的机制,主要是订立制度规范和搭建稳固平台,商讨交流合作的重大问题,协调两岸双方之间的相关政策,以利于发挥各自优势、整合各种资源,实现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建立这样的机制,需要确立正确、长远的发展目标,规划切实可行的推进步骤。当前,两岸双方可以组织人员先就商签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协议进行研究和规划,就其具体内容、形式、步骤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如时机成熟,可将商签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协议纳入协商议题。我相信,两岸中国人有智慧、有能力探讨出并建立起惠及两岸同胞的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机制。(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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