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台湾汉翔公司生产的“经国号”战机
中国台湾网7月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监察院”调查发现,汉翔公司承接CL-300等8项民用机业务,发生百余亿元(新台币,下同)亏损,汉翔公司在计划评估、执行及管理均有违失,今天通过纠正案。
报道称,台“监察院财经委员会”通过“监察委员”刘兴善、马秀如提案,纠正汉翔公司。
纠正案文指出,汉翔公司的前身为台湾“中科院航发中心”,主要销售品项为“经国号”战机,随着战机生产渐趋尾声,台湾防务业务又无其他大型计划,经营者在1998至2002年间,密集承接EC-120、CL-300、C-27J、LJ-45、AE-270及B717-200水平尾暨引擎派龙等民用机项目,以填补“经国号”战机量产后的产能缺口,避免机具设备闲置及科技人才流失。
“监委”表示,汉翔公司缺乏民用机经验,“勇于接单”的结果是仅CL-300等8项民用机项目,就投入非循环性成本、参与成本新台币49.20亿元,加上其他成本控制不当,到2008年7月底止,累计亏损高达109.75亿元。
“监委”曾约询该公司前董事长蔡春辉,他表示“赚钱是上策,保本是中策,小赔我也要做”。“监委”认为,由此可以看出,汉翔公司在“经国号”战机逐渐交机,台湾防务业务遽减的压力下,承接该等8项目计划考虑,首重解决眼前现金的短缺,取得可供发放员工薪资现金,只要不是大赔,都冒险承接。
纠正案文表示,由于亟于接单,导致汉翔公司因计划评估阶段的目标订定欠妥、风险辨认不当、风险容忍度过高、使用的信息不确实、成本估计欠完整、可行性评估草率、高估不确定订单的数量、低价接单、支付巨额先期投资等诸多可归责因素,确有违失。
另外,纠正案文也指出,CL-300执行面出现不熟悉客户蓝图、设计变更频繁、认证时程延后、质量事件、学习率未达预期等问题,却仅对2名离职人员处以申诫处分,绩效评估未能产生奖优汰劣效果,仍应检讨。(罗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