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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游客马中飞拍摄台军设施案在台获不起诉处分

2009年07月09日 22:5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马中飞,黑龙江牡丹江市人,广州中辉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因为在台湾旅游时误入台湾“军事禁区”拍照,曾被台湾检方羁押一天。图片来源:台湾TVBS电视台

  中国台湾网7月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高检署”侦办大陆观光客马中飞偷拍军事机密案,检察官认定马中飞的犯罪嫌疑不足,当时他有获可以拍照的口头许可,拍的照片事后已遭台军方删除,因此不起诉马中飞。

  报道称,全案源起于马中飞随团赴台参访,在5月25日下午4时左右进入台北市基隆路台军人才招募中心后方的管制区,对着所陈列的军事设施到处拍照,遭到台军发现移送检方侦办。

  根据台当局“高检署”不起诉处分书指出,马中飞当时到台军人才招募中心时,由于与隔壁的资电中心营区仅有一门之隔,现场也没有任何禁止进入、拍照的标志或是人员管制措施,且马中飞获得在场人员口头许可可以在现场拍照,对方也没告诉马中飞不得走入资电中心的门。

  此外,检方查出,马中飞拍下的3张照片内容并不重要,也已立即遭到台军方删除,这部分内容已经过当时在场接待的台当局“国防部”北区人才招募中心人员作证具结。

  台当局“高检署”表示,本案是近年来大陆人士赴台参访,涉嫌“非法”侵入军用处所的首例,引起台湾社会瞩目,承办检察官本于“‘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及“无罪推定”精神,善尽“于被告有利及不利的情形,一律注意”的客观义务,详实调查全案证据。(罗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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