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7月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洗钱案,昨天下午再度以被告身分传唤前元大金控营运长马维辰说明。台检方除讯问有关洗钱相关案情外,也讯问元京证并复华金过程是否涉及不法,讯后饬回。
办案人员指出,马维辰与前元大金控总经理马维建疑于2005年6月前后,以公司公关费用名义,将18万美元分散购买美金支票,用自己与理财顾问林明义等人的账户,分批转汇到吴淑珍友人蔡铭哲的海外账户。台当局特侦组认定马维辰、马维建兄弟涉嫌协助吴淑珍洗钱,今年2月初将他们列为被告。
另外,吴淑珍于2006年间指示前元大证券董事杜丽萍等人赴国泰世华银行保管室搬运新台币7亿4000万元现金。事后吴淑珍要求马维建将钱汇往海外投资,马维建涉嫌将其中的新台币2亿4000万元及1000万美元汇往瑞士,购买海外债券等大批金融商品,台检方认为这部分案情也涉嫌违反洗钱防制相关规定。(芮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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