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7月9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陈致中昨天为陈水扁案作证结束后,已逢下班时间,台北地方法院发放证人交通费的联合服务处已关门,但他仍表示要领证人交通费,不怕麻烦地请法警带路,绕到三楼台北地方法院总务科,领取1802元(新台币,下同)的证人交通费。
报道称,依照法院办理刑事案件证人交通费支给要点,证人如果住居所较远,可向法院申请含日费及交通费,陈致中的传票寄到高雄,按照证人旅费的标准,他可领日费500元、交通费1302元。
陈致中是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对自己的权益相当清楚,显然他知道作证是义务,台北地方法院也会发给证人交通费。(芮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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