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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家弊案续审 吴淑珍:是我要求儿女作伪证的

2009年06月29日 20:0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2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继续审理公务机要费案,今天传唤吴淑珍进行提示证据程序。吴淑珍对于审判长蔡守训提出的相关卷证及证人侦讯笔录,除表明是自己要求子女作伪证外,都以没意见回应。

  报道称,蔡守训下午针对2006年前“高检署”查黑中心起诉的公务机要费案,提示相关卷证与证人供述,但由于吴淑珍身体状况不佳,这部分尚未结束即先休息。

  吴淑珍在法庭上,对于蔡守训提出的所有卷证,包括发票、消费明细、签账单等数据,在通译还没有拿给她过目之前,就先表示自己没有意见。由于吴淑珍身体状况不佳,频频揉着眼睛与太阳穴,还说自己常头痛。蔡守训谕知先休息。

  休息20多分钟,蔡守训还请法警搬来一张桌子,增加一个工作人员,并把30余宗卷证拿出来放在桌上,让整个卷证确认的时间尽量缩短。不过,吴淑珍仍然抱持一贯的态度表示“没有意见”。

  当蔡守训提到吴淑珍的儿子陈致中、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时,吴淑珍表示,是她要求陈致中等3人搜集发票,侦讯中所作的伪证也是她叫陈致中等3人说的,这些陈致中等3人都已经向检察官说明。

  蔡守训裁示,7月8日原本要传唤吴淑珍出庭继续提示卷证,但可能会改由吴淑珍与陈致中以证人身份出庭,吴淑珍追问“要问什么”?蔡守训不愿意说出当天庭期的安排,他表示,“要问什么到时候再说吧,现在告诉妳就不好玩啦”。(芮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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