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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6月25日生效

2009年06月24日 10:2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24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今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两会签署的《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将于6月25日生效,并开始接受对方航空公司的申请。

  范丽青表示,目前大陆民航业务主管部门和各航空公司正结合市场情况,在两岸空管交接、航空运输管理、商务合作(包括定期航班开始实施日期)等方面加紧沟通和制定相关计划。6月25日“两岸空运补充协议”生效后,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将通过协议规定的联系渠道,相互通报各自航空公司的航线、航班安排,并开始接受对方航空公司的申请,在办妥相关业务手续后,争取早日开通两岸定期航班。(罗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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