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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费案续审 前扁办会计长遭律师缠绕诘问9小时

2009年06月17日 08:2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1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陈水扁办公室会计长冯瑞麟昨天出庭证称,当初马永成、林德训担任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时,都曾告诉会计处,为控管公务费支出,相关报支都要经过他们签核。庭讯中马、林的委任律师李胜琛诘问时间长达约9小时,且经常围绕同一问题,冯瑞麟上午就一度不耐表示“不必在同一问题纠缠太久”,下午冯瑞麟更一度动气说“不要重复问”。

  台北地方法院继续审理公务机要费案,昨天传讯冯瑞麟作证,与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对质。因为合议庭已将陈水扁的审理程序并入马、林庭期,因此陈水扁昨天也到庭。

  马、林委任律师李胜琛问冯瑞麟,公务费中的非机要费不是由马永成来支领,为什么还要马永成来批阅非机要费的支用项目。冯瑞麟回答,公务费是台当局领导人经费,当然要尊重当时主其事的前陈水扁办公室,让陈水扁办公室知道相关的支用项目。

  先前马永成出庭时表示,前陈水扁办公室并非正式编制单位,本就不需审核或经办公务费,相关核销单与支出明细他也无权审核。但冯瑞麟今天则证称,当初马、林都曾跟他讲过,为控管支出,机要费与非机要费,动用都要经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签准,才能报支。

  由于庭讯中律师李胜琛诘问时间长达约9小时,且经常围绕同一问题,冯瑞麟上午就一度不耐表示“不必在同一问题纠缠太久”,下午冯瑞麟更一度动气说“不要重复问”。李胜琛要求审判长蔡守训晓谕证人,相关程序就是如此;蔡守训则请冯瑞麟有点耐心。冯瑞麟说,2003年订定公务费支领作业规定,就是为了因应环境与规定改变,“如果当初大家看得远一点,都照作业规定来执行,今天也不会麻烦律师大人坐在法庭里”。(芮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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