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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检方宣导财产来源不明罪 暗讽陈水扁意味浓厚

2009年05月31日 20:1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法务部门宣导财产来源不明罪,被疑暗讽陈水扁。上图为台北地检署外的宣导白布条,下图为2006年红衫军倒扁时的标语。

  中国台湾网5月31日消息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台当局推动反贪,通过财产来源不明罪,台北地检署外特地挂上宣导白布条,上面倒写着大大的“贪”字,强调清廉政治是经过9年的努力才达成,外界质疑针对涉贪在押的陈水扁意味相当明显,而且似乎还模仿当初倒扁红衫军的logo。

  台当局“法务部”宣导4月份才刚通过的财产来源不明罪,台北地检署门口挂起白布条,最引人注意的是上面倒着写大大的“贪”字。有民众认为大概是针对涉贪在押的陈水扁。

  报道称,不知道是不是2006年的红衫军反贪腐运动实在太深植人心,总是让人拿来比较,台北地检署外面的宣导布条一样是白底黑字,清楚表现主题,都是反贪,跟当时倒扁红潮图腾的“扁”字一样倒着写。

  布条上还补充说明,这条财产不明来源罪是历经9年终于通过施行;其实这项条文,是在陈水扁卷入海外洗钱弊案的时刻,台当局大力推动的“阳光法案”之一,也被外界称为“扁家条款”。(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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