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5月19日消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国民党“立委”邱毅4年前在某电视节目中,指时任台当局“行政院长”的谢长廷是“邪派律师”,遭谢控告求偿500万元新台币,并要邱毅登报道歉,但台北地方法院一审认为邱毅所言属言论自由保护范围,判谢败诉。
本案起因2005年11月24日邱毅在参加赵少康主持的《超级新闻黑客》节目时,说:“我们要注意是谢长廷虽然在抓狂,但他仍然不脱他邪派律师的一个本色。”因此遭谢控告。
法官认为,当时谢长廷是“行政院长”,又是公众人物,他个人名誉与对言论自由退让程度,应比一般人更高,故判谢败诉。
本案谢长廷另告邱毅妨害名誉,邱毅获判无罪确定。邱毅昨说,如果谢再上诉,被法官驳回的机会很大,只是这种想尽办法不断滥讼的行为,更佐证谢“邪派律师”的一贯作风。谢长廷幕僚则说,谢长廷都在忙着别民进党游行的事,还没看到判决文,等看到后再说。(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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