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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毅:落实陈江会协议 最高法院明将发《补充规定》

2009年05月13日 10:1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13日消息 国台办今天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杨毅介绍了大陆为落实第三次“陈江会”签署的《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采取的具体措施。

  在上午的发布会中,本网记者获得了第一个提问的机会,针对日前海协会与海基会签署的《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请发言人介绍大陆有关主管部门为落实这项协议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杨毅回答时指出,为落实《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关于相互认可及执行民事裁判与仲裁裁决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民事裁判文书案件的审理,维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将于明天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

  该补充规定是对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的补充和完善,明确规定对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补充规定》并就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适用范围、案件管辖、举证责任、财产保全、审查程序、审判组织、申请认可及审理的期限等作出具体规定。《补充规定》是大陆方面落实《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一个重要法律性文件,对保障两岸同胞的合法权益,促进两岸人员往来和经贸交流,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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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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