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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法院裁定陈水扁延押2个月

2009年05月11日 17:5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11日消息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强调绝食并非羁押要件,陈水扁的健康不佳,已经取消原本排定的明天出庭时间,但仍裁定陈水扁继续延押2个月。

  报道称,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下午裁定,将陈水扁再延押2个月,主因是陈水扁仍然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湮灭证据或伪造证据之嫌,所涉及的贪污案件是最轻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责,因此初步裁定延押2个月。

  陈水扁在3月3日的羁押庭中被裁定延押2个月,到5月25日为止,这次裁定延押2个月,将从5月26日开始延押2个月。

  台北地方法院发言人黄俊明表示:“合议庭经过讯问以后,认为被告陈水扁原来羁押的原因尚未消灭,因此裁定延押,也就是从2009年5月26日起延长羁押2个月;被告申请撤销羁押部分,也予以驳回;但是因为被告现在身体状况有生病,合议庭审酌到假设明天开庭,可能避免浪费时间,所以明天庭期暂时取消,另外再订庭期。”

  合议庭认为陈水扁不但贪污罪嫌重大,且被告都是至亲家人或亲信部属等,罪责重大,且陈水扁为求自保,有试图干扰诉讼及延迟诉讼,甚至有掩饰犯罪的行事,因此认为如果没有羁押被告的话,很难进行后续的审判,因此驳回陈水扁撤销羁押的申请。(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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