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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扬言解除律师委任 检方称法院可指派公设辩护人

2009年05月08日 08:0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昨天开完延押庭后发表声明,表示要解除律师委任、撤回所有证人的传讯等。公诉检方表示,陈水扁所犯均为重罪,就算真的解除律师委任,法院也会指派公设辩护人给他。

  陈水扁昨天透过办公室发表声明指出,他拒绝“非法羁押、非法起诉、非法审判”,会解除辩护律师的委任、撤回所有证人的传讯,请台北地方法院审判长蔡守训立即判他无期徒刑,他会放弃上诉,马上可以发监执行。

  负责扁案公诉的台北地检署表示,如果陈水扁真的解除律师委任,审判长也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指定公设辩护人或律师给陈水扁。

  检方表示,如果陈水扁称放弃上诉、马上发监指的是要认罪,也应依照程序,就被控罪名、犯罪事实做清楚的意见表示,但陈水扁在法庭内一直不认罪,法院也只能照正常诉讼程序走。

  检方表示,若陈水扁日后真如声明所为,法院就会派公设辩护人给他、续行审理其它被告,以及最后的言词辩论,审判时程未必就能缩短。(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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