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陈镇慧证称曾奉指示汇公务费至福尔摩沙基金会

2009年05月05日 23:0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5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原陈水扁办公室出纳陈镇慧今天证称,2002年她奉原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指示,将一笔5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公务机密费汇入福尔摩沙基金会(有台湾媒体曾称该基金会为陈水扁“私人金库”),事后一直没有归垫。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涉及的公务机要费案,今天继续由马永成、原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2人,与陈镇慧对质。马、林委任律师李胜琛问陈镇慧,2002年有一笔50万元的机密费“奉示转到基金会”,是由何人指示、汇到什么基金会?

  陈镇慧答称,是马永成叫她把钱转到福尔摩沙基金会,当时的基金会董事长正是陈水扁夫人吴淑珍,马永成告诉她钱只是预借、转支,但后来钱一直没归垫。

  李胜琛也拿出2004、2005年间,陈镇慧帮陈水扁家捐款给云门舞集以及缴交陈水扁的保费,认为当中都有陈水扁家出钱,质疑陈镇慧记账不实。

  陈镇慧表示,当初她是受指示要捐款给云门舞集60万元,但是陈水扁账户中只剩下54万6886元,因此她只好以公务费补不足的5万3114元,保险费记载也是照吴淑珍指示而填。

  由于李胜琛单是追问陈水扁保费问题,就问了陈镇慧超过2小时,让陈镇慧一度感到不耐,“早知道我不应该注明保险费,应该注明(钱)是给夫人(吴淑珍)的就好,今天就不会被问那么多问题”。(章潘)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